朝阳市律协喀左县工作站第二期律师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7-11-21 浏览:4332次

 



 

         2017年11月19日,朝阳市律师协会喀左工作站全体律师齐聚喀左县司法局会议室,举办本年度第二次律师沙龙。本次律师沙龙的主题为《关于交通肇事罪中自首和逃逸的认定及相关问题探讨》。

         本次沙龙定于上午九时开始,在八时三十分左右,喀左律师就开始陆续到达沙龙会场。在上午九时沙龙会议准时举行。本次沙龙的主讲人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喀左工作站站长王宗仁,就刑事诉讼活动中关于交通肇事罪中自首和逃逸的认定及相关问题同广大喀左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早在沙龙会议开始前,朝阳市律师协会会长付国忠同志在省会沈阳遥祝沙龙会议圆满成功,同时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玉宏、森盛所刘春英等律师界大咖也送来祝福。在沙龙活动开始,王宗仁同志先就目前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情节的正确认定,有《刑法》67条和三个司法解释。然后就自首的认定提出了十二种情形,之后关于逃逸情节的认定和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等与全体律师同仁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初步达成了理论共识。

        本次沙龙会议秉承“法不辩不明”的精神,充分调动与会律师的积极性,让每一名律师都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阐述表达自己的观点。关于自首的认定上,侯占一主任说,自首的认定前提首先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案,当然也存在交警为了立功受赏,可能对事实叙述过于简洁,致使嫌疑人成了“被抓获”而归案。白云艳律师说,无论肇事者对事实如何叙述,但是报案和投案还是存在区别。张宝强律师说,报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投案的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问题上,就嫌疑人供述罪行的多与少,是否供述自己的自然情况等问题,多名律师又展开了多轮探讨与交流。睿智的律师们在幽默欢快的气氛中将沙龙会议推向了高潮。

        之后在交通事故中关于逃逸情节的认定上,孔庆利主任说,现实中,肇事者是否逃逸,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取决于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法援律师于雪也说交警到达现场后,嫌疑人如何叙述事故过程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侯文祥律师说,如果嫌疑人离开交通事故现场,不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是为了去借钱给受害人治疗伤病,能否认定为逃逸现仍存在困惑。邢仲恩律师说,目前朝阳法院在实务操作中,只要是肇事后逃逸,法院就基本不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王海林律师说,交通事故中存在肇事者为躲避受害人一方的打击报复而被迫离开事故现场,能否就此认定肇事者逃逸的情形。李闯律师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该事实,一样可能被认定为逃逸情形。与会律师达成共识。王宗仁副会长作出总结,在交通事故中的主动“投案”和“报案”是不同的概念,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和鉴别。同时在交通事故中,“逃跑”和“逃逸”也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综合评价逃逸情形。

 

 

        沙龙会议讨论积极热烈,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理案件实例,在沙龙上进行了空前热烈的探讨和交流。此外,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已经正式废止和将全面统一施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法律规定,达成了共识,并计划将以朝阳市律师协会喀左工作站名义向域内鉴定机构发函提示。同上,与会的喀左工作站律师达成一致意见,在2018年新年举办一场喀左律师年会,团结律师同仁,活跃律师的文娱生活,展现广大喀左律师的良好精神面貌。

        乘十九大之风,喀左律师扬帆起航!